|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619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6-12-7 | 有效期至: | 2009-12-6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立威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80-16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在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幼虫2-3龄期进行施药,兑水稀释,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后有雨,请勿使用。 |
| 产品性能 | |||
| 1.本品是一种抗生素药剂,能在作物表面迅速形成药囊,并具有“层移活性”,深层渗入到未受药部位,防治作物内部害虫,2.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3.药效较长,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作用于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长。4.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物质,昆虫与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萝卜和小油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在十字花科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不可随意加大使用浓度,配药时加足水量。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地下饮用水水源地附近禁用。 5、当日配药,当日使用,药液配施前充分搅拌均匀,遇日照强烈天气应于近日落时喷施。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药液从口鼻吸入。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清洗身体暴露部位。 7、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经口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通风处,注意防水防热,远离火源和热源。2、加锁保存,避免儿童接触。3、运输中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混放混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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