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40828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09-12-30 | |
| 农药名称: | 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天成基农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2%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每亩按推荐剂量用本品兑水40公斤(手动喷雾)或20公斤(机动喷雾)均匀喷雾。2、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2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属有机磷杀虫剂,由三唑磷原药、高渗剂(氮酮,1%)和适宜的乳化剂等经加工制成,具有较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较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适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 注意事项 | |||
| 1、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鱼、蜂和蚕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蚕场及桑树和蜜源植物周围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胶鞋,喷雾时要顺风方向进行,防止口鼻吸入,皮肤或身体裸露部位接触本品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水洗净。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在病人清醒时立即引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救治,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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