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乙草胺登记证LS20070164-松辽化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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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0164 首次批准日期: 2007-2-8 有效期至: 2010-2-8
农药名称: 乙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松辽化工(黑龙江)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0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9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春大豆 一年生杂草 100-140毫升/亩 土壤喷雾
春玉米 一年生杂草 100-140毫升/亩 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种子播种覆土后3-4天内,每亩兑水45-60升,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2. 施药前精细整地,施药前后土壤保持湿润,有利药效发挥。3. 土壤有机质含量高、粘壤土或干旱情况用推荐剂量上限;土壤有机质含量低、砂质土请在推荐剂量范围内减少用量。4. 地膜栽培用药量比露地栽培减少1/3。
产品性能
1. 本产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剂,对春大豆、春玉米田稗草、狗尾草、马唐、牛筋草、稷、看麦娘、早熟禾、千金子、硬草、野燕麦、臂形草、金狗尾草、棒头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一些小粒种子的阔叶杂草,如藜、反枝苋、酸模叶蓼、柳叶刺蓼、小藜、鸭跖草、菟丝子、篇蓄、节蓼、卷茎蓼、铁苋菜、繁缕、野西瓜苗、香薷、水棘针、鬼针草、鼬瓣等杂草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 本产品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2. 本产品不能与碱性物质相混。3.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4. 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川及其他水源,应妥善处理,以免引起污染。5. 孕妇、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6.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2. 若本产品溅到皮肤上,应以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并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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