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7034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2-26 | 有效期至: | 2010-2-26 |
| 农药名称: | 苄·丁·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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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惠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7.4%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1.2%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1.4% |
| 丁草胺 | butachlor | 24.8%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80-100克/亩 | 毒土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每亩用制剂量80-100克,加干细土或细沙10公斤左右,拌匀后均匀撒施。施药前灌水3-5厘米,药后保水5-7天,水层不足时应缓慢补水。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严禁喷雾法施药。2、施药合适期应在水稻抛秧后4-7天,待稻苗返青后,稗草在二叶一心期前施用。3、防止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荸荠田、席草田、藕田、鱼塘,以免发生药害。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属水稻抛秧田一次性除草剂,具有杀草谱广,选择、内吸传导性强,药液扩散快,施药后能迅速被杂草吸收,传导到各部,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而死亡,正确使用对水稻生长安全。对异型莎草、稗草、鸭舌草、陌上菜、牛毛毡、节节菜、空心菜、萤蔺、四叶萍、浮萍、眼子菜、水莎草等多种一年生或部分多年生杂草均有显著的防除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水稻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仅限于水稻抛秧田使用,严禁用于秧田、直播田、漏田、干田、倒苗弱苗。 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4、施药后要换洗被污染的衣物,妥善处理废弃包装物,注意保护环境。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误服吸入,有轻微呕吐和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解救措施:立即给中毒者清洗口部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2、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不大量吸入不会全身中毒。使用时,应避免触及,如溅至眼睛或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宜存放在通风、阴凉、干燥和小孩不能触及的地方,并加锁;防雨防晒,并远离明火。2、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贮混运。3、装卸时应轻拿轻放,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0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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