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804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2-21 | 有效期至: | 2011-2-20 |
| 农药名称: | 杀虫单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杀虫单 | monosultap | 5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2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需用清水配制药剂,现配现用,不宜久置。2.建议在二化螟卵孵盛期和蚁螟盛发期。一般在水稻秧苗期和分蘖期(防治枯心和枯鞘),使用喷雾器进行常规喷。喷雾需均匀周到,防止漏喷。3.本品在棉花上使用产生药害,忌用。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沙蚕毒素类化合物,抑制害虫乙酰胆碱的合成,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杀虫卵,击倒快,持效期较长。 |
| 注意事项 | |||
|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本标签说明使用。2.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不超过2次。 3.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6.本品为粉剂剂型,开启药袋时应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注意药剂不要散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7.请注意环境保护,清洗喷施器具及衣物,不要将清洗液倒入池塘、鱼塘中。空袋应烧毁,不得作为它用。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9.棉花、烟草、马铃薯、某些豆类等对杀虫单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中毒急救为:急救治疗:1.如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15分钟以上;2.皮肤接触到药液,立即用碱性液体彻底冲洗皮肤。3.如误服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送医院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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