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703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2-26 | 有效期至: | 2011-2-25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顾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克/升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克/升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红蜘蛛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棉花红蜘蛛盛发初期用药,施药时间一般掌握在卵高峰期过后一周,7—10天左右再施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喷雾时需周到均匀,尤其应注意叶反面。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属抗生素类杀螨剂,对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主要抑制成、若螨神经传导,使接触药剂后出现麻痹症状,2-4天后死亡,致死作用较慢。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施药时搞好防护措施,戴好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需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早期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若不慎吸入,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