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LS20071058-江西纳农新田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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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058 首次批准日期: 2007-4-20 有效期至: 2011-4-20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纳农新田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150-20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掌握在棉铃虫卵孵化高峰期对水均匀透彻喷雾。2、夏季用药应选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高温睛热天气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应停止用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兼有一定的薰蒸和杀卵作用。本品主要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3、本品是有机磷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2、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3、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4、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5、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6、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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