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710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7-4-20 | 有效期至: | 2011-4-20 |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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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纳农新田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3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150-20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掌握在棉铃虫卵孵化高峰期对水均匀透彻喷雾。2、夏季用药应选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高温睛热天气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应停止用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兼有一定的薰蒸和杀卵作用。本品主要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3、本品是有机磷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2、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3、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4、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5、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6、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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