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阿维·甲氰登记证LS20071117-青岛中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71117 首次批准日期: 2007-4-26 有效期至: 2011-4-26
农药名称: 阿维·甲氰 毒性: 低毒(原药高毒)

杀虫剂阿维·甲氰登记证LS20071117-青岛中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原药高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中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阿维菌素 abamectin 0.1%
甲氰菊酯 fenpropathrin 1.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苹果树 红蜘蛛 1000-12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甜菜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生物源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机制为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而r-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产品为生物源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避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医生需先判断引起中毒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可以使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为甲氰菊酯中毒,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混合贮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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