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蝇香登记证WL20100231-福建省欧赛加日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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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00231 首次批准日期: 2010-8-9 有效期至: 2011-8-9
农药名称: 蝇香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蝇香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省欧赛加日用品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烯炔菊酯 chlorempenthrin 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使用技术要求
1、将蝇香脱开成两单圈;2、点燃香圈末端,插放于铁架上;3、单段香体可夹在铁架上正常燃用。
产品性能
本品含有效驱蝇成分,燃烧稳定,方便分拆,不易折断。
注意事项
1、燃点使用时远离可燃物,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2、在铁架上燃点蝇香,以确保最佳效果;3、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4、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误食、吸入不适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此标签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3、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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