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西玛津登记证LS20083022-浙江省长兴第一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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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3022 首次批准日期: 2008-9-16 有效期至: 2011-9-16
农药名称: 西玛津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分散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省长兴第一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西玛津 simazine 9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蔗田 一年生杂草 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甘蔗播后苗前,亩用本品100~122克,兑水40~50千克,充分搅拌后,均匀喷雾于土壤表面。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三嗪类除草剂西玛津原药加助剂制成,在水中能较快地崩解、分散,形成高悬浮的分散体系。在使用过程中没有粉尘飞扬,对环境友好,亩用量低,持效期较长,用于防除甘蔗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甘蔗田专用除草剂,未经试验不可用于其它作物田。产品在甘蔗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西玛津的残效期长,对某些敏感后茬作物生长有不良影响,如对小麦、大 麦、燕麦、棉花、大豆、水稻、瓜类、油菜、花生、向日葵、十字花科蔬菜等有药害。施用西玛津的地块,不宜套种豆类、瓜类等敏感作物,以免发生药害。3)西玛津不可用于落叶松的新播及换床苗圃。4)请严格按推荐剂量使用。土壤墒情影响药效,最好在雨后或浇一次小水后施用本品,以保证药效。施药时保持地面平整,低洼积水田易发生药害 ,杂草高大茂密地块要确保药液喷到杂草根部。5) 宜在上午8时前或下午5时后施药,避免中午高温施药,亦不可在大风天气施药。6) 施药器械和用过的容器在施药后应认真清洗,污水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乱倒和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低毒,使用时应做好劳动防护,若中毒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药,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于阴凉干燥处保存本品,并远离食物、种子、水源等,避免儿童接触。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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