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117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3 | 有效期至: | 2011-10-31 |
农药名称: | 磷化钙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母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圣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磷化钙 | calcium phosphide | 4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仅用于加工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棕褐色块状,有类是电石气味。 |
注意事项 | |||
1、操作时应严格遵守磷化钙熏蒸的有关法规和安全措施。 2、药桶应在室外开封,眼、脸勿对桶口。 3、万一着火,用干砂盖灭,或用干粉灭火器喷灭,严禁用水浇。 4、磷化氢对金、银、钢等金属有腐蚀性,需注意保护。 5、用过的包装物、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经呼吸道进入体内引起中毒,表现出头晕、头痛、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胸闷、咳嗽等。如不及时急救,病情会发展,表现意识障碍、抽搐、肌束震颤、肝肿大、心律失常等症状。严重时会出现昏迷、惊厥、肺水肿、呼吸衰竭、心肌受损。经口引起中毒,出现口腔粘膜和喉部有烧灼感和糜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呕吐物及大便有大蒜味,在暗处可见发光。在2~3天后会出现大量呕血、肝痛伴有黄疸、少尿、血尿;严重者出现神志不清。抽搐、昏迷、肝肾功能衰竭、心律不齐等症。 2、若吸入毒气或毒尘中毒,应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清新处,脱去被污染衣物、保温,用温水冲洗皮肤。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3、若误服中毒应立即进行催吐和洗胃,并速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物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包装物、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严防与酸类或其它化学品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