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登记证LS20083113-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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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3113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0-31 有效期至: 2011-10-31
农药名称: 草甘膦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溶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5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柑橘园 杂草 / 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防除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勿喷到柑橘树绿色部位,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2、用药量应根据杂草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每季施药1-3次。3、一般选择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4、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5、本品在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用清水稀释,不可用混浊水稀释,本品接触土壤失去活性,只宜作茎叶喷雾。6、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误服,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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