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802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7 | 有效期至: | 2012-1-7 |
农药名称: | 莎稗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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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莎稗磷 | anilofos | 30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60-70毫升/亩 | 毒土法 |
水稻移栽田 | 莎草 | 60-70毫升/亩 | 毒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水稻移栽后5-8天,稗草出苗后至2叶期前均可施药。2、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天,勿使水层淹没稻苗心叶。3、盐碱地中采用低限用药量。4、确保按推荐的施药时期和施用量均匀施药,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有机磷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用于水稻移栽田,能有效防除稻田中的稗草、碎米莎草、异型莎草等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急救措施:误食请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解毒剂为阿托品。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