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08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3-23 有效期至: 2012-3-23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片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片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省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3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7毫克/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右旋烯丙菊酯 d-allethrin 35毫克/片
富右旋反式炔丙菊酯 rich-d-t-prallethrin 12毫克/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将电热蚊香片紧贴于电热蚊香器金属传热板上,接通电源。使用12小时后,应更换新的彩虹电热蚊香片。蚊香片颜色褪尽时表示失效,应更换新的彩虹电热蚊香片。为达到更佳的驱蚊效果,使用时请勿将蚊香器置于风扇前或风口处。请将电热蚊香器贮存于干燥环境,经常清洁发热面。电热蚊香器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使用时,蚊香片长时间不变色或驱蚊效果差,表示电热蚊香器温度过低,请更换新的彩虹电热蚊香器。更换新的彩虹电热蚊香片时,请先切断电源。请提前半小时开始使用。在15平方米以内的房间使用,驱蚊效果更佳。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复合配方,本品12小时持续驱蚊,配上彩虹各型电热蚊香器,有效驱蚊。
注意事项
勿让儿童接触蚊香片。使用时请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本品若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防止重压。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