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11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7 | 有效期至: | 2012-4-17 |
农药名称: | 唑酮·乙蒜素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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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唑酮 | triadimefon | 2% |
乙蒜素 | ethylicin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72.9-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稻瘟病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敏感作物上。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三唑类和有机硫类混合制成的杀菌剂,内吸性较强,持效期较长,对水稻上的稻瘟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21天,可连续使用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遇铁易分解,配制时不可用铁制容器。不应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使用完的包装物应深埋地下,不要污染水源、河流,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和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能通过食道、皮肤等引起中毒,急性中毒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呼吸循环衰竭,出现意识障碍和休克。2、如沾染到手脸和皮肤应及时清洗,必要时用硫代硫酸钠液敷。 3、若误服中毒者洗胃要慎重,注意保护消化道粘膜,防止消化道狭窄和闭锁。早期应灌服硫代硫酸钠溶液和活性炭。目前无特效解毒剂,应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