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9114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7 | 有效期至: | 2012-4-17 |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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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烟台沐丹阳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1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梨树 | 黑星病 | 6000-7000倍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用于防治梨树黑星病时在发病初期喷药效果最佳,发病严重时使用推荐剂量高量。 2.施药时应选早晚气温低、无风时进行。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属三唑类杀菌剂,是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具有良好的内吸性。通过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干扰细菌的正常生长,对病株的孢子形成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施药后能被植物较迅速地吸收,药效持效期较长。对梨树黑星病具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不得与碱性或含铜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同时应注意本品对鸟类的不利影响。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经口毒性低。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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