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LS2009132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2 | 有效期至: | 2012-6-2 |
农药名称: | 苦参碱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苦参碱 | matrine | 0.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烟草 | 烟青虫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害虫1-3龄期用药。用药时注意对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不要漏喷。2.喷药时应将药液摇匀,宜早晚喷施,遇雨重喷。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多种中草药提取加工制成的农药。具有触杀、胃毒作用,麻痹神经中枢,继而使虫体蛋白凝固,堵死虫体气孔,使虫体窒息死亡。对防治伽烟草烟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15天。2、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如作物用过化学农药,5天后方可施用此药,以防酸碱中和影响药效。3、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本品对鱼、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能污染水源。5、使用本品注意劳动保护,穿戴工作服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包装物应砸碎后掩埋或烧毁,清洗器械水不要倒入水道、池塘、河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口咽部烧灼感、恶心、呕吐、呼吸加速、心动过速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避光处,贮存在儿童不宜接触到的地方。不可与食品、饮料、饲料料等物品同贮同运。2,专用车辆运输、防高温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