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10048 首次批准日期: 2011-4-1 有效期至: 2013-4-1
农药名称: 杀虫气雾剂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气雾剂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省惠安县东岭东山蚊香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氯菊酯 permethrin 0.2%
胺菊酯 tetramethrin 0.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蚊、蝇、蜚蠊 /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前先摇匀瓶身。驱杀蚊、蝇可直接对准目标喷射,或先将门窗关闭,作连续空间适量喷射,对付蜚蠊(俗称蟑螂)应喷射于其活动场所和栖息处,喷后切勿立即抹支药膜,以确保药效持久性。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
产品性能
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能驱杀蚊、蝇、蜚蠊(俗称蟑螂)家庭卫生害虫,是家居生活、宾馆、餐厅、办公等场所必备卫生用品之一。
注意事项
本品易燃易爆,切勿置于热源、火旁或温度高于50℃的地方;切勿对着火源喷射;切勿服食或直接喷射于人体、食物及食器表面;切勿喷射于眼睛、皮肤或动植物上;切勿将罐戳破或投进火中燃烧;对鱼、蚕有毒,蚕室中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喷雾后人畜应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约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房间,切勿倒置喷射;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中毒急救措施
过敏者可能引起头晕、恶心等症状,应将病人移至空气通风处并就医;若药液溅到皮肤,要用肥皂水及清水冲洗并就医;若溅到眼睛,要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就医;若误食,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洗胃,不能催吐;若吸入,应将病人移至通风处,并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在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3、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及运输;4、运输及储存温度不能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