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50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1 | 有效期至: | 2014-4-21 |
| 农药名称: | 丙溴·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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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永丰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丙溴磷 | profenofos | 8.5% |
| 辛硫磷 | phoxim | 26.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70-10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在棉铃虫产卵高峰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施药时应注意喷雾均匀周到,效果更佳。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结合了丙溴磷和辛硫磷的特点,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具速效性,击倒力强,杀虫谱广,对鳞翅目幼虫很有效果,对虫卵也有一定的杀伤作用,对棉花棉铃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 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高粱、苜蓿、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该药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 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洗手和洗脸。4. 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5. 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力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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