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59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11 | 有效期至: | 2014-6-11 |
农药名称: | 氯氰·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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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洛阳市绿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2.5% |
氯氰菊酯 | cypermethrin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防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2.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鸟类保护区禁用。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6.避免孕妇及脯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清水及肥皂清洗干净,溅入眼睛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