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630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7-22 | 有效期至: | 2014-7-22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绿安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01-20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100-15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每亩用药量一般加水30-50千克,作物幼小时用水量酌减。在菜青虫低龄幼虫期(3龄前)喷施,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每次间隔2-3星期。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有胃毒、触杀及熏蒸作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操作服、口罩和手套。施药完毕要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轻度出现头痛、恶心、多汗等,重者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症状。急救措施:接触皮肤和溅入眼中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用阿托品1-5毫克或解磷定0.4-1.2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严格管理药剂,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仓库中,远离火源;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严禁倒置,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并加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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