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1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5 | 有效期至: | 2015-1-25 |
| 农药名称: | 苄·乙·甲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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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定远县嘉禾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2%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17%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1% |
| 甲磺隆 | metsulfuron-methyl | 0.2%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25-30克/亩 | 毒土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本品于秧苗移栽后7-10天撒施于水稻田中,最多施药1次。2. 本品使用时拌细土或肥料20公斤左右,搅拌均匀后撒施于稻田中。注意撒施要均匀。田间保浅水层7天左右。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为三元复配的内吸性稻田除草剂,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 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 |
| 注意事项 | |||
|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最多使用1次。2. 本品中甲磺隆残留期长,对后茬旱田作物有影响,建议后期不要种植旱田作物。适合麦稻轮作田使用。3. 本品只适用于中苗及大苗移栽田,严禁用于秧田、直播田、抛秧田等,以免产生药害,严禁用于其他作物。4. 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5. 本品为低毒药剂,在配药和施药时需注意安全。操作时不要抽烟、喝水或吃东西。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6. 用药后的农药器械和工具要清洗,废弃包装物应收回妥善处理。7. 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茎叶处理。施药时水层不能淹没苗心,称量时要准确,喷洒要尽量均匀。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本品为低毒药剂,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刺激作用。如不慎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请用大量清水冲洗。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腹泻。急救:误服要清醒时才能催吐,无专门的解毒药剂,请医护人员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本品在装运过程中应做到轻拿、轻放,注意避光、避水、远离火源。本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杀虫剂、杀菌剂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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