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029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1 | 有效期至: | 2015-6-30 |
农药名称: | 苄·甲·乙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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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14%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0.8% |
甲磺隆 | metsulfuron-methyl | 0.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36-60克/亩 | 毒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早稻移栽后5-7天,晚稻移裁后4-6天,施药前田中灌3厘米左右水层,药后保水5-7天切忌断水。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水稻4叶期前不能使用,本品在各类秧田、直播田、抛秧田、短秧龄移栽田、工厂化育秧移裁田、漏水田、串灌串排田不可使用。不可将药水排入荸荠田、慈菇田。4、限用于在酸性土壤PH<7及高温高湿的南方稻区(大苗移栽),严格掌握用药量。仅限定在南方稻区,北方稻区不宜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碍氨基酸、赖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具有对水稻移栽田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后茬只能种植冬小麦、移裁水稻或抛秧水稻,不能种植其它作物。3、应避免在桑园、鱼塘、养蜂等到场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可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