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37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5 | 有效期至: | 2015-9-30 |
农药名称: | 杀扑·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0% |
杀扑磷 | methidathion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柑橘 | 矢尖蚧 | 1600-2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矢尖蚧低龄幼虫盛发期至若虫孵化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本品对瓜类、莴苣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该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两种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柑橘作物上的矢尖蚧。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柑橘上每季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2、本品由两种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鸟类及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河塘等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下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治疗:[1] 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 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