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080114-浙江李字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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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080114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0-22 有效期至: 2018-10-22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李字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0.8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打开李字液体电热蚊香驱蚊液之瓶盖。●将液瓶向右慢慢旋紧于加热器中。●接通电源(220V),打开开关,指示灯亮时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不使用时,请关掉电源,节约用药。●驱蚊液用完后,请更换断液。
产品性能
本品驱杀蚊,无需每天添加或更换药液,使用方便,有效使用时间240小时,是改善居家环境卫生的理想用品之一。
注意事项
●本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远离火种。●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附近禁用,用后洗手。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得入口。●过敏者禁用,使用本品如有不适感,请开启门窗,使室内空气流通。●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注意通风。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本品若有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处,严防日晒雨淋。请勿与种子、食品、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运输本品时应注意轻拿轻放,严禁剧烈震荡,以免瓶体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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