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317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8-16 | 有效期至: | 2023-8-16 |
| 农药名称: | 咪鲜·甲硫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稼穑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2% | ||
| 备注: | 2023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绿盾植保农药实验有限公司。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7% |
| 甲基硫菌灵 | thiophanate-methyl | 3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麦 | 赤霉病 | 60-80克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60-80克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本品用于防治小麦赤霉病、水稻稻瘟病应于病害发生初期施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产品在小麦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由咪唑类、苯并咪唑类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菌剂复配而成,具有内吸、传导作用,用于小麦赤霉病、水稻稻瘟病的防治。 |
| 注意事项 | |||
| 1.对鱼类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使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2.对家蚕有毒,使用时应特别注意,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本品不能与铜制剂混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菌剂轮换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该药对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有刺激,易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误食立即催吐、洗胃。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