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28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9 | 有效期至: | 2028-12-8 |
农药名称: | 灭幼脲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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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天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昆虫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幼脲 | chlorbenzuron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杨树 | 美国白蛾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松树 | 松毛虫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甘蓝 | 菜青虫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菜青虫幼龄期为最佳施药期。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苯甲酰基类的杀虫剂,能抑制昆虫表皮几丁质的合成,导致昆虫不能正常蜕皮,使幼虫死于蜕皮障碍。本品主要是胃毒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甘蓝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2、如果发生沉淀不影响药效,摇匀即可照常使用。3、本品对蚕发育有害,胡蚕区不宜使用。4、本品不能和碱性农药混用。5、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倒入水中,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料容器内。7、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用药,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得饮食、吸烟,施药后用肥皂清洗,再用清水冲洗。8、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9、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药剂。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若误食,应催吐并送医院及时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通风良好,不得与食物、种子和饲料混放和运输,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运时包装件严防烟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