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351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2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农药名称: | 硫磺·三环唑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环唑 | tricyclazole | 5% |
硫磺 | sulfur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注:(1)公顷用制剂量=亩用制剂量x15 (2)总有效成分量浓度值(毫克/千克)=(制剂含量x1000000)/制剂稀释倍数)1.每亩用量80-140克,加水50-75千克,均匀喷雾。2.防治苗瘟,在初苗3-4叶期或移栽前5天使用。3.防治叶瘟病,最好在时瘟病出现之前或在稻叶上出现少量病斑时施用。第一次用药后15-25天再施一次。4.防治穗颈病,应在水稻初穗期用药,第一次用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第一次用药后隔7-10天再施二次药液。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水稻稻瘟病杀菌剂,具有较强的内吸作用。能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至植物各部位。能阻止稻瘟病浸入而对植物起保护作用。 |
注意事项 | |||
1.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无中毒报道。急救措施:1.如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