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56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5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农药名称: | 氰戊·马拉松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10-27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5% |
马拉硫磷 | malathion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450-750克/公顷 | 喷雾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450-750克/公顷 | 喷雾 |
小麦 | 蚜虫 | 300-450克/公顷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450-750克/公顷 | 喷雾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防治蔬菜菜青虫、蚜虫时在低龄幼虫盛发期;防治棉铃虫在低龄幼虫期;防治小麦蚜虫在麦蚜始盛发期,防治桃小食心虫时在卵孵盛期,施药要均匀周到,才能保证较好的效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3、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4、本品在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夏季为5天,秋冬季12天;苹果树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不少于13天,以上作物均每季最多使用3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马拉硫磷与氰戊菊酯原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 杀和胃毒作用。对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蚜虫;小麦蚜虫;棉花棉铃虫及苹果 树桃小食心虫具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禁止在茶树上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 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4、为延缓抗药性产生,使用时尽量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为延缓抗药性产生,使用时尽量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表现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 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 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 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