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8537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4 | 有效期至: | 2028-12-23 |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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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8%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15.8%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25-34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在春大豆苗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兑水15-30升/亩,茎叶均匀喷雾。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水稻、小麦、玉米等禾本科作物田,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并积累在顶端及居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能防除春大豆田的稗草、野燕麦、马唐、牛筋草、看麦娘、狗尾草、千金子、棒头草等旱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 注意事项 | |||
| 1.产品在春大豆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时,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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