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杀虫双登记证PD20085148-福建省厦门市绿地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5148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23 有效期至: 2023-12-23
农药名称: 杀虫双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颗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福建省厦门市绿地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6%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杀虫双 bisultap 3.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螟虫 1000-1389克/亩 撒施
使用技术要求
在螟虫卵孵化高峰期或低龄幼虫期使用本均匀撒施。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仿生沙蚕毒类制剂,具有胃毒及内吸作用,兼具熏蒸作用。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早稻7天、晚稻15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蜜源作物药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为保证药效,应保持水田3—5厘米的水层,保持3—5天;本品对棉花、十字花科蔬菜和某些豆类敏感,尤以夏天较会产生药害,用药应谨慎。4、施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并按说明使用。5、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6、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 2、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解毒,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库房内,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和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可挤压。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