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丙溴·辛硫磷登记证PD20085496-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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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5496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25 有效期至: 2028-12-24
农药名称: 丙溴·辛硫磷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丙溴磷 profenofos 10%
辛硫磷 phoxim 1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30-5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菜青虫幼虫2-3龄期施药,视害虫发生情况,每隔7天左右喷一次,可用药2次。应均匀喷雾。2.本品对黄瓜、菜豆、甜菜、高粱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以上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最好在早晨或傍晚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活性较高,持效期较长,按推荐剂量使用,对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具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油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瞳孔缩小、腹痛、腹泻、痉挛、昏迷等。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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