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氟吡·氟磺胺登记证PD20086256-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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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6256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31 有效期至: 2028-12-30
农药名称: 氟吡·氟磺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21%
高效氟吡甲禾灵 haloxyfop-P-methyl 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夏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75-100毫升/亩 茎叶喷雾
春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100-125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阔叶杂草2~6叶期,大豆1~3片复叶期。每亩兑水20~30公斤均匀喷雾。2、大豆与其它敏感作物间作、混种时不宜使用本剂。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产品性能
本品是大豆田选择性一次性除草剂,苗后茎叶喷雾处理能有效防除大豆田中多种一年生阔叶和禾本科杂草,如苋菜、藜、蓼、苍耳、苘麻、龙葵、鸭跖草、稗草、马唐、狗尾草、谷莠子、牛筋草、野燕麦等。推荐剂量下对大豆安全。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要求剂量用药,勿超量使用,同一田块一季只能使用本品一次。 2、在干旱等不良条件下使用本药剂,大豆叶片有时会产生褐色斑点、皱缩等轻微药害症状,一般一周后可恢复,新生叶片均正常,不影响大豆后期的生长发育。 3、本品因氟磺胺草醚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甜菜、亚麻、高粱等,均有不同程度药害。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等;施药后立即洗干净手脸等裸露部位。6、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急救措施: 无特效解毒剂,不能催吐,请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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