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044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2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1.5% |
| 辛硫磷 | phoxim | 28.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小麦 | 蚜虫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及甜菜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2.在幼虫孵化后至3龄幼虫期施药效果最佳,虫龄大时可适当增加用药量。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是由有机磷杀虫剂与菊酯类杀虫剂复配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击倒力较强、持效期较长等特点。用于防治鳞翅目害虫及其抗性品系,对虫卵也有一定的杀伤作用。能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小麦蚜虫等。 |
| 注意事项 | |||
| 1.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3次。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1天,每个作物周期内最多使用次数为3。2.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物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眼睛、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运输中确保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轻装轻卸,防高温、雨淋,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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