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扑·乙·滴丁酯登记证PD20095417-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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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417 首次批准日期: 2009-5-11 有效期至: 2024-5-11
农药名称: 扑·乙·滴丁酯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8%
备注: 专供出口,不得在国内销售。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40%
2,4-滴丁酯 2,4-D butylate 18%
扑草净 prometryn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 一年生杂草 200-230毫升/亩 土壤喷雾
春玉米田 一年生杂草 200-230毫升/亩 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一次,喷雾必须均匀。2、施药时注意风向,防止药剂飘移到邻近阔叶作物、蔬菜、烟草、果树、阔叶林灌木上,以防产生药害。3、风速>4米/秒时停止施药。4、本品易挥发,使用时容易造成邻近阔叶作物药害。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两日后即可进入。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嗪类、酰胺类与苯氧乙酸类混配除草剂。用药后禾本科杂草心叶扭曲、萎缩,枯死;阔叶杂草叶皱缩变黄,整株枯死。建议播后随即施药。
注意事项
1、作物拱土期严禁施药。2、本品最好播后随即施药,以免降低药效。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4、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5、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穿防护鞋,避免本剂接触眼睛和皮肤,不可饮水、进食和吸烟。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皮肤。6、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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