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85119-2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5-7-6 | |
| 农药名称: | 异稻瘟净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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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瑞辰植保工程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异稻瘟净 | iprobenfos | 4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150-20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水稻叶瘟:当田间始见稻瘟病急性型病斑时均匀喷雾防治。若病情继续发展,可在第一次喷药后7天再喷一次。2.水稻穗瘟:在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各喷药一次。对前期叶瘟发生较重、后期肥料过多,稻苗生长嫩绿,抽穗不整齐,易感病品种的田块,同时在水稻抽穗期多雨露的情况下,可在第二次喷药后7天再喷一次,以减轻枝梗瘟的发生。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属有机磷内吸性杀菌剂,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时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本品禁止与碱性物质、高毒有机磷杀虫剂及五氯酚钠混用。3.使用时,如喷雾不匀、浓度过高、药量过多,稻苗会产生褐色药害斑。4.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不得吸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施药后田水不要立即排出。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典型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急救措施:吸入中毒时,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发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进行催吐、洗胃,注射阿托品和口服解磷定,并进行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严防潮湿、日晒或雨淋。本品应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使用后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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