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为卫生杀虫剂,用于防治室内蚊子,将本品按上述用药量稀释后,使用低压喷雾器于蚊子出没之处滞留喷洒。
产品性能
1.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兼具触杀、胃毒和熏蒸的作用,用于室内防蚊。
注意事项
1.对眼睛有刺激性,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进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的部分。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仅用于室内;蚕室及附近禁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不得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眼睛有刺激作用。也可出现呼吸道刺激、嗜睡、眩晕等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