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50132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50132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9-01
有效期至
2030-08-31
农药名称
驱蚊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98克/升。2026年5月12日,变更原持有人陕西秦乐药业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驱蚊酯ethyl butylacetylaminopropionate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涂抹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时直接涂于肌肤裸露部位,并用手涂抹均匀,可有效驱蚊4小时。
产品性能
本品以驱蚊酯为有效成分,涂抹后用于防蚊驱蚊。
注意事项
1.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避免误服。2.本品外用,禁止食用。3.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勿用于眼睛及其周围皮肤。4.有皮炎、皮肤破损、过敏者禁用。5.使用后应清洗双手。6.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本品如不慎接触眼睛,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若有误服,请大量饮水,并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如有不适,停止使用,清洗涂抹处并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