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虫菊提取物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50124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50124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9-01
有效期至
2030-08-31
农药名称
除虫菊提取物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5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除虫菊素pyrethrins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内1.5毫升/立方米喷雾
室内蜚蠊15毫升/平方米喷雾
室内1.5毫升/立方米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按标签推荐用量,取本品直接喷雾在蚊、蝇、蜚蠊(俗称蟑螂)出没或者栖息处。2.施药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关闭门窗30—60分钟。打开门窗对房间充分通风后,人畜方可再次进入。
产品性能
本品以除虫菊提取物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对蚊、蝇、蜚蠊等昆虫具有击倒、杀死作用,可用于家庭、学校、医院、会所、宾馆、超市、餐厅、办公场所、食品工厂、养殖场等室内环境防治蚊、蝇、蜚蠊(俗称蟑螂)。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仅用于室内。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神经毒剂。中毒症状为口、鼻周围皮肤接触可能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可能引起头痛、头昏、恶心等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可洗胃,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