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40065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40065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5-21
有效期至
2029-05-20
农药名称
驱蚊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3-21
质量保证期
3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94.5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羟哌酯icaridin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涂抹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前充分摇匀,距离皮肤15—20厘米,直立喷洒适量后,需用手涂抹均匀,在肌肤表面形成驱蚊保护层。初次使用请连续按至液体均匀喷洒为止。可用于脸部,需先喷于手上然后抹涂抹于脸部。每4.5小时可涂抹一次。
产品性能
本品含驱蚊成分羟哌酯(派卡瑞丁)。按标签使用时,可提供有效的驱蚊保护。经皮肤测试,刺激性较弱,不易致敏。
注意事项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勿用于皮肤破损处、过敏皮肤、嘴巴及其周围皮肤。勿直接喷于脸部。用后洗手,清洗衣物。本品忌食,勿触及眼睛,嘴巴及受伤皮肤。本品易燃,注意远离火源。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措施或及时就医。皮肤接触如有刺激性反应,立即清水冲洗15分钟,若刺激持续,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若误食,需大量饮水并及时携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