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花露水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428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428
首次批准日期
2021-11-10
有效期至
2031-11-09
农药名称
驱蚊花露水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5-12
质量保证期
3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驱蚊酯ethyl butylacetylaminopropionate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涂抹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夏天直接抹于裸露肌肤(避开眼部周围)。
产品性能
本驱蚊花露水以驱蚊酯为有效成分,有驱蚊防蚊之功效。
注意事项
1.勿让儿童取玩。2.本品易燃。勿在火源旁边使用。3.本品忌食,用后洗手。4.使用时避开眼睛及周围皮肤,勿用于皮肤破损处。5.皮肤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有严重皮肤炎症及皮肤破损者禁用。6.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洗去污染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用清水冲洗。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勿与饮料、食品、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储运。2.勿将本品贮存于潮湿、日晒之处,远离火源及热源存放。3.应贮存于38℃以下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跌落和撞击。4.置于儿童、无关热源、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