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381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381
首次批准日期
2021-10-20
有效期至
2031-10-19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31%
重新核准日期
2023-11-06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dimefluthrin0.3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内/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拧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将蚊香液瓶旋紧于加热器内; 接通电源,按下开关,指示灯亮即可;蚊香液用尽,请关闭电源后,更换一瓶新的蚊香液; 若想取得最佳效果,请配套使用超威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使用时请保持蚊香液瓶竖直向上;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处,离人体2米为宜。 提前半小时使用,效果更佳。 适用于15平方米以下房间。
产品性能
本品含四氟甲醚菊酯成分,扰乱蚊虫神经传导,靶向驱蚊。采用优质芯棒,不易堵塞,有效驱蚊,预防蚊疾传播;无需每天添加或更换。
注意事项
1.请按产品使用技术要求的提示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仅室内使用。2.使用时注意通风;不要在加热器表面覆盖任何物品。3.在使用和储放本品时,请保持竖立向上放置,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4.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勿用手触摸芯棒,以免药效发挥不稳;用后洗手。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如眼睛或皮肤接触药液,请即用清水冲洗; 如误饮,请即饮大量清水并携包装及时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让阳光直接照射;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商品同储同运; 置于儿童和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