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聚·杀螺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266低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266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9-29
有效期至
2031-09-28
农药名称
四聚·杀螺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4%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杀螺胺乙醇胺盐含量:50%。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杀螺胺niclosamide42%
四聚乙醛metaldehyde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沟渠钉螺1-2毫升/立方米浸杀
滩涂钉螺1-2毫升/平方米喷洒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钉螺繁殖初期至发生或危害高峰前期使用。2.灭螺时气温最好在20℃以上,大风天或暴雨前不宜施药,以免药液流失。3.可连续施药1-2次,提高钉螺死亡率。 安全使用标准:连续施药1-2次。
产品性能
杀螺胺乙醇胺盐是一种具有胃毒作用的杀螺剂,对螺卵有较强的杀灭作用。四聚乙醛是一种具有胃毒作用的杀螺剂,当螺取食或接触到药剂后,螺体内乙酰胆碱酶大量释放,神经麻痹,并分泌黏液,由于大量体液的流失和细胞被破坏,导致螺体在短时间内中毒死亡。两者混配对沟渠钉螺和滩涂钉螺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3.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 因滩涂地面可能有草、土、瓦砾等遮蔽钉螺而影响杀灭效果,可连续l~2次使用以提高钉螺死亡率。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6.灭螺2周内,禁止在灭螺区域内放牧。7.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8.本产品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恶心、流涎、呕吐、并随后会有腹痛及腹泻。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及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不慎误食,携带产品标签立即就医,无特效解毒剂,中毒后立即灌洗清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镇静药。输葡萄糖液保护肝脏、帮助解毒和促进代谢。如伴随发生肾衰竭,则应仔细监测液体平衡状态和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