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聚·杀螺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230低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230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9-29
有效期至
2031-09-28
农药名称
四聚·杀螺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2.1%
重新核准日期
2023-10-27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杀螺胺乙醇胺盐25%。 2023年10月27日,增加沟渠钉螺。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杀螺胺niclosamide21.1%
四聚乙醛metaldehyde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沟渠钉螺3-4毫升/立方米浸杀
滩涂钉螺4-8毫升/平方米喷洒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钉螺繁殖初期至发生或危害高峰前期使用。2.灭螺时气温最好在20℃以上,在大雨或暴雨前不宜施药,以免药液流失。
产品性能
四聚乙醛通过影响乙酰胆碱酯酶,破坏螺体内特殊的黏液,使螺体迅速脱水,神经麻痹,造成死亡。杀螺胺为酚类有机杀软体动物剂,主要影响螺的能量代谢而导致螺死亡,也可引起螺的腺体和消化腺上皮组织损伤。本品用于防治滩涂钉螺、沟渠钉螺。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皮肤。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和护目镜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眼睛接触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鱼虾养殖区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蚕室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4.避免与氧化剂接触。5.施药两周内,禁止在施药区域内放牧。6.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褪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与大量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送医就诊。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送医就诊。吸入:不慎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送医就诊。不慎误食: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