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聚·杀螺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80171低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80171
首次批准日期
2018-08-21
有效期至
2028-08-20
农药名称
四聚·杀螺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6%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6-09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四聚乙醛metaldehyde1%
杀螺胺乙醇胺盐niclosamide ethanolamine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沟渠钉螺1-2毫升/立方米浸杀
滩涂钉螺2-4毫升/平方米喷洒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钉螺繁殖初期至发生或危害高峰前期使用。 2.灭螺时气温最好在20℃以上,大风天或暴雨前不宜施药,以免药液流失。3.因滩涂地面可能有草、土、瓦砾等遮蔽钉螺而影响杀灭效果,可连续1~2次使用以提高钉螺死亡率。4.滩涂灭螺后2周内禁止在灭螺滩涂放牧。
产品性能
本品用于防治滩涂和沟渠钉螺。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随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4.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5.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会引起胃肠不适症状,如恶心、流涎、呕吐、并随后会有腹痛及腹泻。中毒急救: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及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不慎误食,携带产品标签立即就医,无特效解毒剂,中毒后立即灌洗清胃和导泻,用抗痉挛作用的镇静药。输葡萄糖液保护肝脏、帮助解毒和促进代谢。如伴随发生肾衰竭,则应仔细监测液体平衡状态和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运同贮。 3.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