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70150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70150
首次批准日期
2017-12-20
有效期至
2027-12-19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9-01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省廊坊市奥姿化妆品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变更原农药名称氯氟醚菊酯。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内/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拧开瓶盖,将药瓶向上旋上加热器。2. 接通电源,打开开关,指示灯亮,表示开始工作。3. 用毕,关闭开关或切断电源。4. 当药液用完后,请先切断电源,待冷却后更换新药液。
产品性能
本品选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具有驱(杀)蚊效果。本品挥发稳定,适合于居室、办公室、餐馆等室内场所使用。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阅读本说明并按说明使用。2.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3.请勿拆开电加热器。4.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物一起存放。5.接触药液后请洗手;若误食,携带标签立即就医。6.勿靠近火源,避免阳光直射。7.用后请及时断电。8.使用时远离家蚕、鱼类和蜜蜂等,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9.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此包装及时就医。10.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皮肤接触:揭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3.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4.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并就医。5.误食:立即用清水充分漱口,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储同运。3.不能储存在阳光直射及温度超过50℃的地方,远离火源或热源。4.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5.防止日晒、雨淋和重压。6.产品搬运时应轻取轻放。7.产品运输时应防止剧烈振荡。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