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218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218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2-06
有效期至
2030-12-05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福建省晋江市罗山华隆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四氟苯菊酯transfluthrin0.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点燃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掰开蚊香的连接点,稍微松动,逐渐分为两单圈。2. 点燃蚊香,插放于铁架上。3. 断裂香条可夹在铁架上点燃。
产品性能
产品以四氟苯菊酯为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
注意事项
1 .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2 .燃点使用时远离可燃物。4 .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5 .远离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6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有误食,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防潮、防湿、避光贮存,置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