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208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208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0-25
有效期至
2030-10-24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内/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旋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将电热蚊香液装入液体蚊香加热器内,然后将加热器插上220V电源,打开开关,指示灯亮即正常工作。
产品性能
本品以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精制而成。产品药液挥发稳定,有效驱蚊,无需天天更换或添加,使用方便。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室等室内场所。
注意事项
1、初次使用请提前一个小时预热,使用时,加热器应置于上风口;2、保持液瓶竖直状态,以免药液溢出,使用完毕后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无需旋下液瓶;3、药液用完后,请先将电加热器电源插头拔出后再更换补充药液;4、使用时注意用电防火安全,保持通风;5、勿与食物一起存放,接触药液后洗手,勿让儿童玩耍;6、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附近禁用;7、勿自行拆开电热液体蚊香器;8、勿让阳光直射,远离火种;9、勿用手接触芯棒,以免影响药液挥发;10、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皮肤沾有药液,请用清水清洗,如仍不适请及时就医。2、如若误食,请立即就诊,并将液体蚊香包装盒一起带入就诊,以便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及儿童不能触及处,且温度不得高于50℃。2、不得与家畜、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物等混合贮运。3、在装卸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及重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