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207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207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0-23
有效期至
2030-10-22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4%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内/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打开瓶盖,将瓶从电热蚊香器底部旋入,将电热液体蚊香器接驳电源,按下开关即可。电热蚊香液用完后,请更换新液。
产品性能
本产品以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有效驱杀蚊子;产品最低持效期240小时。配合小康电热蚊香液加热器使用,效果更佳。
注意事项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就医;如误服请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热源和火源;运输时,保持干燥、通风、怕雨、怕晒、严防包装破损;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