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片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193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193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9-22
有效期至
2030-09-21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片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毫克/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7毫克/片
四氟苯菊酯transfluthrin8毫克/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内/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将电热蚊香片放进电热蚊香加热器的金属传热板上,然后接通电源,指示灯亮表示开始工作;本品使用12小时后或电蚊片完全褪色时,应更换新的电热蚊香片。
产品性能
由四氟苯菊酯和氯氟醚菊酯复配,使用方便,每片12小时有效驱蚊。
注意事项
每次更换新的电热蚊香片前,请先断开电源,待加热板冷却后再更换;接触电热蚊香片后,请立即洗手;使用时,请注意适当通风。对鱼、蚕有毒,勿在蚕房及其附近使用;勿将电热蚊香器置于电风扇或其他风口处,避免房间内强烈通风,电热蚊香器应放置在上风方向,勿遮盖电热蚊香器使用。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勿将电热蚊香器倒转或倾斜使用;使用时,请务必将电热蚊香片印刷面朝上放置,同时电蚊片需紧贴蚊香器的金属加热板,以求发挥最佳的使用效果;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用后有不良反应的及时就医。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若吸入或使用中有任何不适,请速携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同贮;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